




四、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質的補助金、福利財產(chǎn)、人身***費、傷殘補償費、人身傷害賠償金等。如復員、轉業(yè)軍人所得的復員、轉業(yè)費和復員軍人從部i隊帶回的醫(yī)i藥補助費和回鄉(xiāng)生產(chǎn)補助費,婚后一方在社會貢獻中所得的榮譽獎品、獎金等。
五、婚后夫妻一方通過繼承、接受贈與、遺贈所取得的財產(chǎn)或財產(chǎn)權利。
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(chǎn)。所謂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是指從領取結i婚證起到一方死i亡(合被宣告死i亡)或離婚時為止。
離婚時可以進行嗎?
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,不知道對方的財產(chǎn),在財產(chǎn)分割時存在遺漏的風險,同時如果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、轉移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,就會損害另一方的利益,這時候可以申請嗎?下面我們就聽聽律師來講述下離婚時可以進行嗎?
如何進行離婚呢?
1、一般情況下,對于夫妻一方的財產(chǎn)自己可以進行調查,財產(chǎn)可以調查對方的、工資條、有無***等等比較方便的調查。但是在實際生活中,由個人進行往往受限于地域、時間等的條件。如,對方的收入,一般情況下,個人去公司問對方的收入,是不會得到答復的。
如何通過進行涉外離婚?
首先,在提起離婚前,我們要確定涉外離婚的管轄:
根據(jù)《民事法》規(guī)定,我國在受理涉外離婚案件時,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,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有居所,我國就有管轄權。同時,對于被告不在我國境內(nèi)居住的離婚案件,如原告在我國境內(nèi)有住所或居所,則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也有管轄權。
其次,原告需向提供以下材料:
1、起訴狀一式三份,一份自己使用,兩份交給。
2、原告自己的原件及復印件,原件會在驗證后歸還。原告是外籍人員的,需要提供自己的***。
3、或婚姻關系證明書。如果是在國外辦理的結婚手續(xù)需在該國辦理公證認證手續(xù)。
4、被告復印件或戶籍登記信息。被告是外籍人員的,需提供在華居留證明,或者其他國外的具體地址。
5、委托律師辦理的,需提供***委托書。
6、相關證據(jù)材料。